供用电合同(2).doc
供用电合同( 2) — 合同编号:____ 供电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 单位地址____ 用电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____ 年 月 日 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供用电规则》和有关的法规,以及国家计划,经 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赫,电压为下列额定值的电力。 序号 受电点地址 受电电压值(伏) #1 ____, ____; #2 ____, ____; #3 ____, ____; 第二条 根据国家计划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应电力的数量, 见附表一。 第三条 用电方使用电力的时间为: 高峰时间:夏季____,其他季____; 低谷时间:夏季____,其他季____; 特殊设备用电时间:夏季____,其他季____; 第四条 供电的质量 1.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用电方受电点在系统中的位置,商定受电点的 受电电压为: #1受电点__,受电电压__伏; #2受电 点__,受电电压__伏; #3受电点__,受电电压__伏。 如变配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受电位置变动时应相应修订受电电压值。 2.根据用电方月平均率因数,受电点的供电电压与合同受电电压比较,允许 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方月平均功率因数 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 0.9以上 ±5% 0.86~0.9 ±7% 0.81~0.85 ±8% 0.80以下 ±10% 在电力设备检修或系统在非正常情况下运行,用电方受电点供电电压允许变动 的幅度经上列再增加5%。 3.供电方向用电方提 供的三相交流电源的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 用电时间 │ 超合同用电比例 │ 允许变动幅度(赫) ───────────┼───────────┼──────────── │ ± 5%以下 │ ± 0.2 高 峰 时 ├───────────┼──────────── │ + 5%以上 │ ± 0.5 ───────────┼───────────┼──────────── 低 谷 时 │ │ ± 0.2 ───────────┴───────────┴──────────── 在系统主力电厂故障时,频率允许变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