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协议书.doc
专卖店协议书 专卖店协议书 甲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电子邮箱: 乙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推广、销售甲方软雕产品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第二条 1 年。 第三条 产品价格及销售指标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保证为合格产品,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产品销售阶格不能低于零售价的八折。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价和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1)。 2、乙方首批进货额度为 5000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供货及运输 1、乙方付款方式为:现款现货,款到付货;以银行汇票、电汇 、转帐等方式结算,以货款到帐收妥日期为准。 2、乙方应提前五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供货。 3、甲方在收到货款 3 日内为乙方发货,乙方自行支付运费。 第五条 销售奖励政策 1、甲方对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给予奖励,以货物的形式按专卖店的供货价格支付给乙方。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年任务量的 100% 以上,甲方给予销售额的 5% 作为销售奖励(产品)。 第六条 退(换)货政策 1.乙方自首批进货前三个月内,可按进货额的 30%调货(每款产品限 8 件以内),乙方自行承担运费。 2.甲方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人为损坏,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则由甲方负责更换,甲方无条件换货并承担运费。 第七条 保证金政策 1.乙方应交纳 5000 元,作为乙方在该区域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 2.甲方违约应双倍返回保证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与续订 1.因乙方原因,在前 3 个月内未能达到全年定额的 15%,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专卖店资格。 2.乙方原因,在合作期内如果每个月都达不到年定额的 5%,连续二个月,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专 卖店资格。 3.协议的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未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1.甲方提供专卖店授权牌,不定期推出新款产品。 2.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产品文件、宣传资料。 3.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营销售人员。 4.按照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人为损坏,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