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中国特色的青少年发展需求新举措—党政司法.doc
创造中国特色的青少年发展需求新举措 — 党政司法 对青少年事务与政策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将有助于推动我国青少年政策及事务管理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更有力地保障青少年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对青少年政策与事务概念的理解 关于青少年政策的概念 政策比较好理解,是指国家(含地方)或政党为完成一定时期的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政策按主体来划分,有国家(地方)政策和政党政策两大类;按照调整范围来划分,又可以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从政策的存在形式来讲,它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一些政府或政党文件;政策对法律的制定起到指导作用,同时在缺少法律规范的领域,政策也起到补充规范的作用。但是,就政策所涉及的主体青少年而言,世界各国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国家采取广义的解释, 0-25 岁或 30 岁的人都包括在内,如德国、奥地利和芬兰;有的国家则规定从小 学适龄儿童到 25 岁,如荷兰和卢森堡;有的国家规定从 11 岁或 13 岁到 25 岁,如法国、挪威和英国;还有一些国家规定的范围就更窄了,从初中毕业到 25 或 30 岁,如丹麦、意大利和葡萄牙等国。联合国《到 2000 年及其后世界青少年行动纲领》中,确定青少年政策的主体为 15-24 岁年龄组的人群。 我们这里探讨的青少年政策是怎样一个范围呢?国内就此问题也有很多讨论,各学科都有自己的见解。但从我的理解看,主张青少年政策采取广义的理解,包括所有有关儿童、少年和青年的政策。一方面原因,从群体特征看,儿童、少年或青年是相似的,他们都处 于弱势地位,需要社会给予特殊的关照和保护,同时,他们也都处于社会化的过程中,需要国家、学校、社会、家庭的引导,使他们了解并掌握社会规则,健康成长。因此,对他们所采取的政策主旨上应该是一致的,体系上也完全可以统一起来;另外,我国目前有关青少年的基本权利政策、健康政策、教育政策、福利政策、预防犯罪政策、司法保护政策等,主体都已经包括 0-18 岁的未成年人,我们无法把儿童从青少年政策中清晰的剥离开来。 综上所述,我们所主张的青少年政策的概念是国家(含地方)或政党所制定的旨在促进青少年的发展,使他们形成自主性、责任感 和社会适应能力的系列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关于青少年事务的概念 所谓“青少年事务”,应涵盖青少年生存、教育、健康、就业、社会参与、婚恋、住房、娱乐等所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