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doc
FIDIC 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FIDIC 即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édérationInternationaleDesIngénieurs-Conseils),它于 1913 年在英国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 FIDIC发展迅速起来。至今已有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其会员。中国于 1996 年正式加入。 FIDIC 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着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FIDIC下设 2 个地区成员协会: FIDIC 亚洲及太平洋成员协会( ASPAC); FIDIC 非洲成员协会集团( CAMA)。 FIDIC 还设立了许多专业委员会,用于专业咨询和管理。如业主 /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 CCRC);合同委员会( CC);执行委员会( EC);风险管理委员会( ENVC);质量管理委员会( QMC); 21 世纪工作组( TaskForce21)等。 FIDIC 总部机构现设于瑞士洛桑( FIDICP.O.Box861000Lausanne12,Switerland)。 2FIDIC 合同条件体系 FIDIC 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 FIDIC 合同条件体系。它们不仅被 FIDIC 会员国在世界范 围内广泛使用,也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州开发银行等世界金融组织在招标文件中使用。在 FIDIC 合同条件体系中,最著名的有:《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ConditionsofContractforWorkOfCivilEngineeringConstruction,通称 FIDIC “ 红 皮 书 ” ) 、 《 电 气 和 机 械 工 程 合 同 条 件 》( ConditionsofContractforElectricalandMechanicalWorks,通称 FIDIC“黄皮 书 ” ) 、 《 业 主 / 咨 询 工 程 师 标 准 服 务 协 议 书 》( Client/ConsulantModelServicesAgreement,通称 FIDIC“白皮书”)、《设计 — 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ConditionsofContractforDesign—BuildandTurnkey,通称 FIDIC“桔皮书”)等。 为了适应国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