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政府项目“代建制”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doc
当前我国政府项目“代建制”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 要:本文结合一些城市和企业的实践,总结了当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从宣传教育、现代企业制度、扶持制度、法制建设和招标竞争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促进“代建制”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代建制 ;问题 ;完善 ;措施 引 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 [2004]20 号 )出台后,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行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代建制”在实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防止腐败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必须承认,随着这一投资管理模式的不断推行,所面临的问题也开始逐渐显露出来,并且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代建制”的进一步发展。笔者结合一些城市和企业的实践,在此就“代建制”面临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提出一些见解,以供探讨。 1 当前“代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对“代建制”的认识存在误区 目前,一些政府部门、代建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代建制”尚未形成正确、全面的认识。对“代建制”的理解观念不一、思想认识程度不同。主要表现为:其一、名为“代建”实为“自建”,代建单位只是在项目投资单位的全面控制下,做一些辅助管理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代建职责,发挥相互制衡作用,如一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虽已选择了一个具有工程监理、招标、造价等综合资质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理项目建设,却仍然将工程监理、招标、造价等咨询业务肢解分包给其他咨询公司 ;其二、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本质特点和要求来看 ,“代建制”应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整体化和系统化的代建管理,也就是说委托代建制应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或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但目前不少项目单位却一直拖延至工程施工时才实施代建,将代建视同为施工管理 ;其三、由于代建制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普遍存在“三超”的背景下推行的,这使得一些政府投资单位认为实行“代建制”实际上就是实行工程总造价固定承包。 1.2 “代建制”中的代建主体不成熟 随着“代建制”这一投资管理模式的不断推行,“代建制”中代建主体不成熟的问题也开始显露出来。首先表现为目前大部分代建单位都隶属于政 府部门,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现象极大地阻碍了代建制公司的市场竞争 ;其次主要是目前代建机构普遍规模较小、整体水平不高,力量薄弱,局限性很大,真正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