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分析.doc
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分析 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但是在项目管理理论中,风险管理并不是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列的一个独立部分,而是将以上六方面与风险有关的内容综合而成的一个独立部分。有人曾说“所有的管理都是风险管理”,看来也不为过。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是工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依据,风险分析是业主和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工作的核心内容。 一、工程担保及工程保险 1.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最基本、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对于招标人来说,担保需要分阶段设置实施:招标投标 阶段的投标担保;工程实施初期的预付款担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履约担保;工程保修期保修担保。做为投标人来说,政府为保证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而设立的业主支付担保无疑给处于买方市场激烈竞争中的施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些担保做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从属合同在招投标阶段必须精心设置。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方式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没有中标的投标人退回其投标保证金;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 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将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的,也可以要求按照与第二标投标报价的差额进行赔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保证金的两倍返还中标人。 (2)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是为了保证承包人因经营状况不良或某些原因挪用、转移预付款无法按合同规定完成相应工程内容而采取的措施。预付款担保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之日至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预付款之日有效,担保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情况而递减。 (3)承包商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 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也可以引入承包商的同业担保,即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 对于履约担保,如果是非业主的原因,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承担其担保责任; 一是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二是直接接管该工程或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完成合同的剩余部分,业主只按原合同支付工程款;三是按合同约定,对业主蒙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实行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