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产权与保密规定—法律法规.doc
公司知识产权与保密规定 — 法律法规 公司知识产权与保密规定 xx 公司员工所有研究成果是公司商业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与保密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知识产权归属 1、公司员工在受聘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所构想的所有创作、研究、技术开发成果,均归公司所有。员工对该创作、研究、科技开发成果享有署名权。该创作、研究、技术开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A.在公司业务范围内,员工策划、设计和创作的著作权归公司所有;员工为履行职务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发表的作品,除公司同意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 B.对结集出版文章、研究成果,公司享有著作权、署名权和或获得报酬权。 C.软件产品设计。 D.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等。 E.虽不属于员工职务范围但属于公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创作、研究、开发成果,以及对公司现有创作、研究、开发成果的改进。 2.员工在未获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研究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 ,未占用工作时间,且未使用公司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业余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员工本人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A.该研究、开发成果同公司的业务密切相关。 B.该研究、开发成果实际上或者可以认定是抢先占用了公司的研究、开发成果。 C.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公司职务开发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4.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A.员工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发明、著作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可以不透露这些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B.员工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 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可以不透露这些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C.员工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间、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书面说明经公司认定后列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二、关于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的保密规定 1.技术秘密是指由公司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 2.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提供的,或者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了解到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的 业务发展计划、规划、方针、目标,包括编辑、出版、发行、广告计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