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革命根据地新金融体系的建立—财经金融.doc
广东革命根据地新金融体系的建立 — 财经金融 摘要: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府为废除国民党腐败的金融政策,解决财政困难,稳定市场,保护群众利益,陆续建立起了裕民银行、新陆银行、南方人民银行,并分别发行“裕民券”、“新陆券”和“人民券”,建立了全新的金融体系,不但满足了市场需求,保证了财政稳定,而且抵制和打击了外币和敌币,有利于南方革命根据地金融事业的发展,成为新中国金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广东革命根据地;金融:银行 1948 年,人民解放军势如破竹,直逼华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已到穷途末路,失败已成定局。但国民党顽固势力仍在垂死挣扎,加紧推行反动的金融政策,大量发行“金圆券”。严重的通货膨胀使币值一落千丈,成了一文不值的废纸,腐败的金融政策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群众纷纷要求发行自己的钞票。为了安定解放区人民生活,整顿金融、物价的混乱状况,打击外币侵入,以巩固人民政权,支持革命战争,根据地民主政府决定迅速筹建银行,发行新版的本位货币,建立新的统一的金融体系。 一、银行的建立及其货币的发行 此时期建立的银行主要有三家,即裕 民银行、新陆银行和南方人民银行。裕民银行是 1948 年底在大北山南山圩 (今揭西县南山区 )筹建成立,由中共潮梅地委和潮揭丰边县行政委员会领导。这是解放战争时期华南革命根据地建立的第一家银行。裕民银行的机构除总行外,先后设置大南山分行、河婆、棉湖等办事处。 1949 年春,东江解放区迅速扩大,海陆惠紫五边根据地逐渐形成。根据江南地委的指示,陆丰县人民政府筹建了新陆银行。 三大战役胜利后,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范围胜利,各根据地发行的各种流通券和债券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1949 年 3 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方方、许涤新针对 华南金融混乱,通货成为严重问题的形势,向党中央请示“拟建立华南银行,发行流通券”。经中央批准, 1949年 4 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为建立新金融制度,促进生产建设,特创立南方人民银行” [1](P28)。 1949 年 7 月 8 日,在广东省揭西县河婆镇成立总管理处,下设三个分行:潮汕分行同年 7 月 23 日成立,设于河婆;东江分行同年 9 月 12 日成立,设于老隆;潮梅分行同年 10 月 14 日成立于梅县。分行下设立七个支行, 12 个办事处,在香港设立宝通行,连总管理处在内,共有机构 24 个。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