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章制度.doc
检察院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 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合理、有效的竞争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公室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结合区院、分院 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日常考核与半年、年度考核相结合,因岗定责,目标量化,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便于考核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干部及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目标、公共目标二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业务目标 60分,公共目标 40分。二项相加总分为实得分。 (一)业务目标( 60分) 参照《 **检察分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表》执行。 (二)公共目标( 40分) 1、政治纪律( 6分)。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严格执行院党组、检察长会议决议,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出现不执行决议事项一次扣 0.5分。 2、工作纪律( 6分)。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执行。每出现一次违反程序和 规定的事项扣 0.1分。 3、作风建设( 8分)。严守保密纪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销假制度和办公室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外出,病、事、休假向领导打招呼。发现迟到、早退、外出不报告,一次扣 0.2分,旷工一天扣 1分。 服务热情、耐心、细致、周到。接待按礼仪规范操作。因差错出现服务投诉,一次扣 0.2分。发现与外来办事人员争吵、打、骂行为,一次扣 1分。 4、党风廉政建设( 4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发生问题,此项不得分。 5、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4分)。少一篇学习记录扣 0.1分,无故迟到、 早退或不参加学习,每次扣 0.1分。 6、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4分)。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安排,一次扣 0.1分。在卫生检查中,受到批评,一次扣 0.1分。 7、加强团结,塑造团队精神( 3分)。协作配合不够,不按规定和程序反映问题,闹无原则纠纷,发现一次扣 0.5分,发生打、骂行为的,此项不得分。 8、干部日常管理( 5分)。干部考核手册每日填写,每月送签,少一次扣 0.1分。按时完成每月小结和下月计划。少一次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