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章制度.doc
检察院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 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合理、有效的竞争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公室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结合区院、分院 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日常考核与半年、年度考核相结合,因岗定责,目标量化,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便于考核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干部及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目标、公共目标二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业务目标 60分,公共目标 40分。二项相加总分为实得分。 (一)业务目标( 60分) 参照《 **检察分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表》执行。 (二)公共目标( 40分) 1、政治纪律( 6分)。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严格执行院党组、检察长会议决议,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出现不执行决议事项一次扣 0.5分。 2、工作纪律( 6分)。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执行。每出现一次违反程序和 规定的事项扣 0.1分。 3、作风建设( 8分)。严守保密纪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销假制度和办公室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外出,病、事、休假向领导打招呼。发现迟到、早退、外出不报告,一次扣 0.2分,旷工一天扣 1分。 服务热情、耐心、细致、周到。接待按礼仪规范操作。因差错出现服务投诉,一次扣 0.2分。发现与外来办事人员争吵、打、骂行为,一次扣 1分。 4、党风廉政建设( 4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发生问题,此项不得分。 5、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4分)。少一篇学习记录扣 0.1分,无故迟到、 早退或不参加学习,每次扣 0.1分。 6、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4分)。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安排,一次扣 0.1分。在卫生检查中,受到批评,一次扣 0.1分。 7、加强团结,塑造团队精神( 3分)。协作配合不够,不按规定和程序反映问题,闹无原则纠纷,发现一次扣 0.5分,发生打、骂行为的,此项不得分。 8、干部日常管理( 5分)。干部考核手册每日填写,每月送签,少一次扣 0.1分。按时完成每月小结和下月计划。少一次扣 0.2分。无故不参加办公室例会,缺席一次扣 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0.1分。 四、奖惩办法 1、奖 励加分 年度内,分管工作受到国家级(高检院及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每一项次加 1分;受自治区级(区院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地委、行署)表彰的,每一项次加 0.5 分;受地区级(地区领导或地区有关部门)表彰的,每一项次加 0.3分;受院领导表彰的,每一项次加 0.2 分;受办公室领导表彰的,每一项次加 0.1分。某项工作在地区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的,给予一倍加分。 发表信息、理论研究、工作交流等稿件的,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每一篇加 0.5分,在自治区级刊物发表的,加 0.3分,在地区级刊物发表的,每一篇加 0.2分。 量化考核指标 超额完成的,予以加分。加分值 =超额比例×该项分值。 同一工作的奖励加分以最高奖励加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2、惩处扣分 因某项工作不力,被院领导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 0.2分;被地区有关部门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 0.5分;被院领导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 0.2分;被办公室领导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 0.1分;在地区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的,给相应分值 2倍扣分。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每发生一次扣 0.2 分。 同一内容的惩处扣分以最高扣分为准,不重复扣分。 3、否决项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保密工作出现问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闹无原则纠纷,不团结,发生打、骂等行为;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等,不得被评为优秀和较好等次。 五、激励与约束 目标管理考核与干部季度、半年、年度考核相结合。按综合得分排序,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末位三个等次,排名第一位的为优秀,最后一名为称职或末位,其余为称职。末位人员纳入分院末位人员管理。 目标管理考核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 目标管理考核与干部的奖金、福利挂钩。 分院办公室 2006年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