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城建环保.doc
加强行政指导推进依法行政 — 城建环保 以加强行政指导为新的动力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更新监管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我们在总结以往工作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组织,按照“系统、规范、统一、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指导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广大企业、业户的好评和欢迎。 一、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思想基础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作为一种现代行政体制下的监管模式,行政指导是对传统监管模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加强行政指导工作,必须有牢固的思想基础做保障。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是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行政机关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观 念,摒弃权利本位、部门本位意识,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摆在首位。这是工商工作创新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前提。加强行政指导工作,体现了工商部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把握依法行政的丰富内涵,自觉确立合法性与合理性兼顾、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全新监管理念,促进执法工作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 (二)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是提高监管执法层次、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在全市系统大力开展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活动,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取得了显著成 效。但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提高监管层次,增强执法效能,仅仅从程序上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根本上纠正重权力轻责任、重治理轻疏导、重监管轻服务的思想观念,实现规范化行政、服务化监管与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而加强行政指导,为我们实现这样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广阔、有效的平台支持。 (三)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优化工商部门形象的需要。行政指导工作抓住了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工商部门传统的以刚性为主的监管模式 中引入了以服务、指导、协商为主要内容的柔性监管手段,扩大了与监管对象间的沟通与交流,体现了执法为民和行政民主化理念,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改善部门形象,提高监管权威。 二、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主要做法 按照“法律所依、政府所想、工商所能、企业所需”的原则,我们主要在三大领域,推行和加强了八项制度。 (一)在服务领域,实行行政引导制度。我们在商标、广告、经济合同以及农村经纪人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掌握的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业户,通过采取科学的定向帮扶,引导其发展壮大。比如,为更好地引导企 业实施商标带动战略,我们经常组织到企业中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引导树立正确的商标意识。同时,按照“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建立了商标发展“储备库”制度,使全市商标发展工作呈现出梯队式结构。目前,已列入培育的商标 3656 件,列入储存的 657 件,列入著名商标认定申报的 78 件,驰名商标认定申报的 5 件。目前,全市已拥有著名商标 110 件,驰名商标 9 件。另外,通过大力实施行政引导,全市农村经纪人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到 6 月底,农村经纪人总数已达到 4000多户。 (二)在监管领域,实行行政劝导制度、行政 提醒制度、行政预警制度和行政建议书制度 1、行政劝导制度。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过程中,通过教育、规劝等手段,督促经营者自觉建立、落实各项规范化经营制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为增强劝导效果,我们还定期对业户的经营表现进行评估,确定信用等级,并启动信用预警、奖惩等机制。今年以来,在农贸市场规范化整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工作中,我们都广泛施行了行政劝导制度,共劝导经营业户 2300 多人次,对 127户劝导无效的业户依法进行了处罚。 2、行政提醒制度。在对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过程中,我们以工商所为单位,依 托经济户口,建立了行政提醒事项书式或电子台帐,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在法定时限内应该办理而未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以书面形式预先提醒,督促及时办理。目前,我们不仅在所有登记注册窗口,都摆放了提醒事项指南说明书,制作了提醒看板,而且还采取了登门提醒、信函邮寄等方式,对企业相关事项进行提醒。针对以往部分企业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年检的情况,今年,我们先后发出年检提醒 1200 多份,深受好评。 3、行政预警制度。执法人员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过程中,对发现的不良行为倾向以及情节轻微的违章违法行为,本着“注重教育,先行引导, 预防为主”的原则,先实施书面警示,限期整改。凡是按期整改了的,则免于行政处罚;未按期整改的,则依法处理。烟台建设机械厂是莱山区的纳税大户,由于工作疏忽, 2004 年 10 月企业增加经营范围后,一直没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向该公司发出了行政预警,使企业认识到了错误,迅速进行了整改,我们则免于了行政处罚。莱山区委主要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工商部门“重教育、重引导、重规范”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全区各部门向工商局学习。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对 163 家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企业进行了预警,企业整改率达到 了 100%。 4、行政建议书制度。在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引导、劝导、提醒、警示等行政指导,一般都以《行政建议书》的形式明示。《行政建议书》采用统一格式,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行政指导建议、建议单位和建议人等。对简易程序的行政建议,由工作人员当场制作《行政建议书》,即时送达;一般程序的,经本机构负责人审核后再送达;重大行政建议,先由具体责任人拟定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或是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再送达。《行政建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行政相对人,一份留存,一份归档。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在行政 指导过程中共制发《行政建议书》 2600 多份,其中,重大行政指导 56 份。 (三)在执法领域,实行行政询访制度、行政处罚合理裁量制度以及重大事项听证制度 1、行政询访制度。凡是被实施过行政预警、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的行政相对人,我们都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其进行询访,深入了解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影响,检查整改情况,征求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询访情况填制《询访记录单》,由询访单位或个人盖章签字确认。目前,我们对实施过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的询访率达到了 100%,对实施过行政预警的询访率也达到了 80%以 上。通过询访,扩大了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宣传了工商法律法规,优化了执法环境。 2、行政处罚合理裁量制度。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我们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求实施机关必须充分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作出适当的处罚决定,轻者宜轻,重者宜重。烟台百慕大产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 2005 年度的企业年检。在行政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该企业成立时间短,各方面工作还不够到位,工作人员之间 责任脱节是耽误年检的主要原因,而且该企业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便按照法规的最低限对该企业作出了处罚,并安排专门人员到企业中,帮助补办了相关手续。企业很受感动,外方经理先后到我局和市政府表示感谢。 3、重大行政事项听证制度。在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事项外,为最大限度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根据工作实际,我们又新增了 3 项听证事项,即:没收非法所得数额较大;没收非法财物数额较大;撤销公司登记。今年 6 月份,我们拟对烟台锦章影楼有限公司提供虚 假材料、骗取登记一案作出撤销公司登记的行政处罚,由于该案件关注人群比较多,因此,下达处罚决定书前,我们举行了公开听证,申诉双方 40 多人到场,进行了充分辩述,最后的处罚决定得到了双方的共同认可。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共举行重大行政事项听证 11 次。 三、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几点体会 从前些年的零星尝试,到今年以来系统、全面地推行和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一)统一的思想认识,是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思想认识决定工作力度,决定工作效果。尤其对行政指导这样的新型监管模式,更需要有统一的思想认识做基础。由于受传 统监管模式的影响,我们在刚开始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时,部分工作人员,甚至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此颇有异议,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甚至有抵触情绪,担心会削弱了执法权威、影响了办案收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加强了思想教育工作。 5 月份,又先后两次召开了县级局局长专题会,澄清认识,统一思想。思想认识的统一,为行政指导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良好的队伍素质,是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关键。行政指导工作带有鲜明的专业性特点,要求具体实施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此 ,我们充分抓住全省系统正在开展的岗位大练兵活动,把行政指导的各项内容融于了学习培训之中,先后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教材、邀请专家讲课等多种有效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指导的各项内容熟知熟会,能够准确把握程序、要求、标准等,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40 多期,印发教材 3600 多本,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适岗能力和水平。 (三)科学的工作原则,是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主要坚持了四条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违背法律精神、原则或国家政策。二是合理性原则。所实施的指导 是社会所需、企业所求的,符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合理行政要求,采取的方式方法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三是自愿原则。在实施行政指导的过程中,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避免将行政指导变相为具有实际强制性的行为。四是实效原则。立足实事求是,明确工作重点,防止无限度、脱离实际地盲目扩大指导范围,防止行政指导可以包打天下的错误观念。 (四)广泛的对外宣传,是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必要手段。我们在推行行政指导过程中,一方面,经常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取得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广泛利用座谈会、媒 体宣传、发放宣传纸等形式扩大社会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接受行政指导。同时,对产生的工作效果,也全方位宣传,使工作有声有响,相得益彰,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的组织领导,是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有力保障。为确保行政指导工作的有效落实,我们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将行政指导成效列入了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定期组织检查调度,总结经验,纠正不足,使行政指导工作始终在规范化的轨道上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