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建筑工程保险.doc
谁来为建筑工程保险 转型期的中国建筑业正处于一个信用缺失的尴尬年代。 2005 年前三季度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20057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1.7%,完成竣工产值9499 亿元,增长 18.2%,在 GDP 的贡献中,建筑业的比重越来越大。然而建筑规模的迅速扩大,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应用,同时加大了建设工程的风险。繁荣的建筑市场背后所隐藏的混乱无序,也提供了劣质工程滋生的温床。全国近 4000多亿的拖欠工程款,以及屡见报端的工程质量问题,拷问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与此同时,建设规模还在日益加大。 1998—— 2003 年间, 1.2 亿的年均建设面积更让兵临城下的国外企业心痒难耐。众多的迹象表明:传统的管理和控制体系已远远不能适应当下建筑市场的迅猛发展。用经济手段解决建筑领域内的信用缺失问题已刻不容缓。工程保证担保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手段和长效机制之一。继长安与国家大剧院合作之后, 2004 年华远地产首次将工程担保引入地产项目的做法与实效,再次有力证明了工程担保的作用与威力。长安和华远的尝试只是建筑市场的冰山一角。更多的建筑工程还“没上保险”。通过本刊的这篇特别报道,我们希望唤醒更多人对工程担保重要性的认识,并且在今后推进我国工程担保 制的队伍中,不仅仅只有长安和华远的身影。用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总裁刘智的话说:用自律来救己,用他律来救市。这也是现阶段中国每位建造师的责任。唯如此,中国建筑市场才可更快地走向健康、有序。 1998 年 9 月,长江防护堤塌陷,朱 基怒批:豆腐渣工程,王八蛋工程! 2001年 2 月,北京巨人大厦烂尾楼收购,史玉柱:巨人大厦哪儿象是办企业人建的?更象幼儿园一群人在那里拍板。 2004 年 3 月,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建总公司党组书记张青林:全国工程款拖欠高达 3800 亿元!拖欠工程款问题急需解决!似乎所有的困惑都围绕着建筑工程。人们不禁 要问:作为建筑大国,我们的建筑工程怎么了?一位美国人的惊讶也许恰好点了题:中国 9000 多个亿的建筑工程量,却没有一套完整的信用保障体系,这简直太可怕了!不过还是有人勇于破题…… 任志强的螃蟹与事业 2004 年 7 月 15 日 19 时,北京。即将竣工的尚都国际中心,楼顶冷却塔突然起火。浓浓的黑烟如蘑菇云似的 1 公里以外都看得清清楚楚。 4个消防中队 21 辆消防车用了一个多小时才将大火扑灭。经过调查,是施工人员操作不慎导致的。然而,作为该工程的开发商,华远集团的总裁任志强却一点也不着急。不久前,面对本刊记者的采访,他摆出了自己 的理由:那是承包商的施工安全问题,不是他该关心的事。“市长打个电话给我,说你为什么不到现场?我说我去干吗?我有担保,爱着不着,烧没了都没关系,有人赔我钱。” “好比我委托你加工一个杯子,这个杯子烧炸了,炸了之后你受伤了还得我负责吗?”华远并没有因这次突发事故受到任何损失。“又比如我们和渤海铝(盈都大厦的玻璃幕墙施工单位),盈都已经装了好大一片玻璃幕墙了,我们一看,和我们的图纸不符。就告诉他拆了,而且损失你自己赔。我根本就不跟你打官司。”渤海铝来人以后换了所有的现场玻璃,自己担着损失,还得把延误的工期抢回来。 “华远天天给对方发违约通知,扣他担保费。”任志强一脸严肃的说。任志强所动用的武器就是工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工程担保)。工程担保让华远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种种问题迎刃而解。任志强也因此成为国内地产界工程担保实践的第一人。工程保证担保,准确的定义是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通俗地说,就是在建筑工程的环节中有第三人为相对方做担保,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违约责任先由担保公司承担,后担保公司再追加相对方的责任。它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华远地产的 工程担保曾一度让业界津津乐道。全国的房地产项目,作担保的到目前为止,华远是开发商中的第一个。尽管在国外工程担保已实行了 100多年。事实上当时许多人很不理解他的做法,就连该工程项目经理孙怀杰也如此。然而任志强说,“下面再不理解也要实施”。任志强的这种坚决背后曾有着惨痛的教训。 1995 年,华远在北京丰台某地买了一处楼,接收的时候却发现 6 栋楼只有 5 栋楼有合格证。结果引发已经入住的业主们写标语,上街游行。后来北京市政府下令要丰台区重盖一片楼让业主们先住下,把原来的房子加固以后再入住。建设部规定,开发商所售房屋出了质 量问题,责任要开发商负。换而言之,质量出了问题开发商要赔钱。作为开发商,任志强却不以为然,“凭什么?我又没拌混凝土,那是施工单位的事啊!”但抱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从签订合同开始就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最后他拿出了强制性工程担保,将这一风险合理转嫁到了施工单位头上。事实上这种转嫁恰好合理监督并规范了施工方的施工管理与质量。它制约着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施工,必须守信履约。螃蟹不是那么好吃的,况且华远是当时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开发商。直至现在,孙怀杰回忆起来还摇头:“当时确实很难,非常难,因为许多单位 根本就不跟你合作”。工程担保这个新鲜的词在施工单位那里不好使,你还什么都没给我呢,我就要先付钱?凭什么?“你既要找到好的施工单位,还要让人家跟你做担保。很多单位一听直接就走了”,孙怀杰敲着桌子对《建造师》说。再难,该做的还要做! 大厦在精装修阶段,华远决定使用“房屋保修担保”。它的直接受益人是业主,如果维修不及时或修不好,几次之后,业主可以直接获赔。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国内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华远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华远的工程负责人、承包商、长安担保、律师等 6、 7 个人 3 天一次工程担保碰头会,一边研究,一边行动。最后终于磕磕绊绊的完成了从白皮书(工程担保简介)到蓝皮书(操作指南)再到红皮书(业主手册)的过程。海润之后,华远一鼓作气。下面是尚都国际中心,盈都大厦和昆仑公寓等等,从这几个项目开始已经不再是一种担保了,而是从开始开工到最后入住的全程担保。“工程担保就好像原子弹一样,威慑力是巨大的,”首旅酒店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经理刘文彬说。迄今为止,盈都大厦没有出现一次担保理赔事件,因为维修公司慑于担保的威力,行动都非常及时,就一个字“快”。担保不仅仅对业主来说是个定心丸,对华远自己,也同样。吃了工程担保的螃蟹后,华远的 “胃口”大开,继续吃下业权。同样是国内首创。业权是物权的一部分,是特指在房地产领域内,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业,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那天老总笑着跟我说,华远的那个业权分配还真兑现了,我们分了 5000 多块钱,一年的停车位租金就出来了。这就好像一个圣诞礼物一样” —— 盈都大厦的业主闫鹏和事后回忆起来这样形容业权。之后还有“三全”服务理念和产品标准。华远所做的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房地产商应该做的。按照建设部原副部长郑一军的话说,他们做了政府应该做的事,难得啊!“我们现在所作的担保、业权、 产品标准研究,无一不是希望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任志强感慨道。“我们的目的很清楚,这两项工作就是为了促进立法”。任志强说,“如果这个变成立法了,别人要学,到那时候可能大家首先买的是我的房子。”“做这个东西就是为了业主,但是形成了良性循环以后,会出现品牌效应,公司也会相应得到提升。” 孙怀杰这样解释担保对华远的意义。到目前为止,华远依然是孤军奋战。华远地产内刊主编张念萍说:“曲高自然和寡”。孙怀杰说:“不管别人,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做好”。“现在更多的人是没有看到担保的好处”,任志强这样解释到。华远所做 的事情,表面看来是一个公司行为,但是一旦形成标准,就会对整个行业今后几十年产生重大影响,它起的是表率和推动作用。而任志强认为这都是大事,这才是事业。 2004年 4 月 13 日,华远作为国内唯一的地产商代表,参与国际专业工程担保研讨,标志着华远这一套工程担保体系已得到行业认可。 2004 年 6 月 25 日,华远将工程担保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公诸于世,成为行业典范。华远俨然要继续吃自己的螃蟹走自己的路。不过,如果没有长安,华远也无法吃下工程担保这只螃蟹,也无法做好他的事业。因为在任志强之前,一个叫刘智的人已在思考如何将担保机制 引入工程建设领域。长安担保:我来买单 2004 年 6 月 3 日,北京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说明,自 2004 年 10 月 1 日起“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实行保证担保”。此文件是我国目前在工程担保领域唯一一部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地方行业性法规,文件明令规定北京在建工程发包承包过程中均要设定保证担保。对于长安保证担保公司的总裁刘智来说,这个政策他等了好久好久。从 1998 年 1 月长安担保挂牌成立,到 2004 年 10 月获得政策上的全力支持,刘智这 6 年的道路走得可谓蜿蜒曲折。 1991 年刘智从《人民日报》社被借调到国务院的“质量品种效益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时,参与了“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该活动一炮打响。然而身为传媒人的刘智深刻地意识到,“质量万里行”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整体的质量信誉状况。于是在工作报告中向中央提议建立一个新型的质量监督和保证机制。 1996 年,国务院以文件纲要的形式采纳并推广了刘智的提议。 1997 年 2 月,由建设部牵头,联合冶金工业部、林业部、轻工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十个部委开始共同探讨出资成立以“质量保证”为业务核心的实体。然而在资金到位,业务目标明确, 准备去审批拿牌照的时候,问题出现了。那时对“担保”业务的理解是应该归属于“保险”领域,隶属金融机构,而那时央行对保险牌照的管制相当严格。无奈下,刘智另寻出路。1997 年 11 月份,由时任建设部总工程师、建筑管理司司长的姚兵提议并安排,刘智一行参加了“中国建筑业风险管理赴美考察团”。那次美国之行使得刘对美国成熟的质量与工程风险管理情况有了详细地了解,回国后,他翻译了 6 万多字的考察资料,撰写了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和保险事业的研究报告。与此同时,以刘智为首的长安保险公司筹委会所苦苦寻觅的切入点也渐渐成形。“这种机制的原理很简单,”刘智对《建造师》解释道,“即守信者得到酬偿,失信者受到惩罚,通过正面利益驱动,大大强化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力度。”美国的百年历史证明,工程担保不仅大大降低了工程质量风险,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不受侵犯,而且有效地保证了参与工程各方的正当权益。从美国考察回来之后,1998 年 1 月,建设部致函国家工商局,正式提出与 10 个单位联合组建长安保证担保公司。当时建设部的副部长谭庆琏任长安的董事长。第一年,长安担保颗粒无收,反倒赔出去大量因做工程担保宣传和组织各地建委搞培训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太难了 。”回顾那段岁月,刘智至今还会习惯性的抓耳挠腮。把一个从未听过的概念普及到全国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并且还要他们为此增加成本预算,额外多出一套手续,在执行过程中所遭遇的实际困难远比想象中大得多。“你得先给他们讲解工程担保的概念和好处,先让他们心动,心动后他们才能坐下来听你详细讲其中的道理、路径和模式。”然而即便是心动了,坐下来听懂了,谈 10 家甚至 15 家,也未必有 1 家会乐意接受,愿意来做工程担保。在美国,有明确的立法规定大型公建项目要强制执行工程担保制度。而在我国非但没有相关强制性立法, 大型公建项目反倒因为“有风险国家兜”而拒绝批准做保证担保。事实上,作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并不能代表各级政府的全部利益。按照任志强的话说:“实际上拖欠工程款最多的是政府工程。所以政府工程不做担保,做担保以后没钱怎么办? 因为政府工程是计划经济工程,很多时候到期才能给你钱。这就是一个难题。”建设部包括北京市建委为解决此困局作了很多努力。 1998 年 5 月,建设部提出了“逐步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和担保制度”的工作目标,并要求各地“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试点”。 同年 8 月,北京市建委与长安保证担保公司签订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担保制度合作意向书》,开始进行相关试点工作。 1999 年 2 月,长安担保拿到了第一个试点项目 —— 国家大剧院。在这个耗资 40 亿人民币的项目中,虽然最后长安担保拿到的保费仅仅是象征性的 10 万元,却给长安作了一次极具影响力且免费的广告宣传。 2001 年,当看到长安担保的业务宣传之后,正在迷茫中煎熬的华远立刻想找长安谈谈。在当时北京市建委主任吴绪玉的牵线下,任志强和刘智的手终于紧紧握在了一起。之后不久,长安担保与华远的合作便快速启动。 2001 年 10 月动工、 2003 年 8月交付使用的位于京东朝阳区将台路的海润国际公寓是双方合作的第一个大项目。“此工程的各担保项目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实际赔付。”负责与华远合作的长安担保法律顾问栾建平对记者说。此后,长安担保还为华远担保了尚都国际中心、盈都大厦、静林湾、昆仑酒店式公寓、太阳宫等十几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什么大多数开发商普遍对工程担保冷眼相待的时候,任志强却有如此高的热情?栾建平说,一方面由于任志强本人对工程担保的意义认识得比较透彻,另一方面工程担保也确实给他带来了很大收益。首先在招投标过程中,担保制度就能对那些老关系户“递 条子”的状况进行肃清和规范管理;其次项目交付之后,对于因建筑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小业主追诉现象,任志强也能把全部责任转嫁给担保公司,落得个一身轻松。当然,撇开开发商群体不说,其它的群体,还是有一些很支持做工程担保。珠海的,宁波的,南京的施工单位、开发商,曾多次到华远来取经,任志强也经常到各地去讲课。当初有个说法是,在工程担保这个学校里,刘智是校长,任志强是教授。 显然,华远与长安做出了成绩。也证实了工程担保对形成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所起的作用。当然,就像所有新生事物的推行都要经历迷茫和尴尬阶段一样,我国的工程担保也正在这一阶段上奋力前行……工程担保:在困境中前行一次,刘智到清华去讲课,一个研究生问他,工程担保在中国,到底是朝阳产业还是夕阳产业?他说:假如只能用一句话来表达,我只能这样描述:它是一个还没有来得及看见旭日东升的光明,却马上面临日薄西山之困境的行业。首先是来自工程担保业市场本身的困境。 2004 年 6 月北京市建委关于推行工程担保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后,担保业市场迅速繁荣。“仿佛雨后春笋,一夜间遍地都是工程担保公司”。刘智如此形容当时的势态。据工商局统计资料显示, 2001 年底我国注册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仅约 360 家,而在 2004 年这个数字狂增至 4000 家,仅 2004 年一年就新增了 1000 多家。一时间,全国上下狂刮“担保热潮”,甚至传出“担保公司数量一年翻番”的预言。由于目前建设工程担保公司尚没有明确的行业部门主管,也没有相应健全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导致全部身家只有几百万的“侏儒”竟然揽下了上亿元的“巨人”项目,给被担保人带来了巨大隐患。此外,一些担保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不惜采取竞相压价,甚至与业主或施工企业串通搞虚假担保等手段。担保公司良莠不齐的局面在管理机制尚在空白的状况下,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担保市 场的健康发展。政府对工程担保行为的监管薄弱也导致担保市场出现了“投保后退保”以及“阴阳合同”的混乱局面。北京市建委市场管理处处长郝小兵在接受《建造师》采访时指出,目前虽然通过在合同备案环节要求业主和施工企业提交保函,有效解决了房地产开发项目不按照规定办理工程担保的问题,但对后续缓解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手段,一些业主和施工企业领到施工许可证后就撤保,还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把工程款支付保函扣在自己手里不给施工企业,更有甚者把工程款担保的风险在招标时暗自转嫁到施工方,作为招标的砝码。种种现象又严重 影响了市场主体对工程担保的认可度。工程担保给企业带来的巨额资本金压力与担保公司的零赔付形成鲜明对比,导致很多开发商和施工企业认为担保公司只收费不干活,大大降低了其自觉实行工程担保的积极性。“这是市场主体对担保公司工作目的认识不足,保证担保的最完美结果就是追求零赔付。”刘智对《建造师》说。保险和担保有着本质的区别,保险是为了预防不可控的天灾,而担保则是为了避免可控制的人祸。长安担保法律顾问栾建平向记者分析说,一个保险的赔付率在 20%到 80%之间都算正常,而一个担保出现零赔付也同样正常,因为担保公司的职责就在于 通过科学完善的监管手段,及时纠正项目进展中的违约行为,以保证工程顺利安全的完成。而由此引出的项目管理业务,将是担保公司得以大量掘金的利润源泉。据了解,长安担保在为广州白云机场作工程担保时所得保费仅 100 多万,而为其所作的项目管理的合同金额就高达 500 万。担保公司有足够的人力、财力来组织各类专家,为所担保的工程作系统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来可以确保零赔付,二来可赚得高额的管理费。从 1999 年签约白云机场的担保合同,长安担保公司就专门组织了一个项目处在现场做管理服务一直到现在,这是银行所做不到的。确实,目前我国担保 市场上,银行揽下的业务比例高达 90%,而在美国, 1936 年的《格拉斯法案》明确规定禁止银行参与担保业务。这不得不让人想到,当初长安力推担保时银行界不予支持,现如今市场打开了,银行却坐收担保业九成的江山,这也在情理之中。工程担保业虽说生在荆棘中,却是当下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规避中国建筑市场风险的最合理最有效手段。除了目前建设部的十个试点城市之外,全国各地已开始萌动。深圳市更是走在了前列。截至 2005 年 11 月,深圳市共有 5000 多项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担保,涉及施工合同金额 700 多亿元,担保金额约 250 多亿 元。深圳的“特区”身份以及政府官员对工程担保意义的深刻认识,使得深圳人大几年前就把工程担保写进了招标管理条例,成为国内在这方面唯一的地方性立法。相比深圳市政府的先进理念,国内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似乎还持观望态度。因为如果强制执行工程担保,将直指地方上很多公建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命门。对于在我国地方政府中普遍存在的花手头的 10 块钱来建 100 块钱工程的现状来说,将带来极大的挑战。但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已是必然的趋势。 2005 年 8 月,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 “ 2005 年中国工程担保论坛”上表示,建设部将采取措施 建立和推广工程担保制度。黄卫说,争取 3 到 5年将工程担保立法。的确,这是需要过程的。目前来看,我国的工程担保任重而道远。但毕竟,在市场面前,华远和长安担保的尝试以及做出的成绩,已逐渐开始被政府和社会认同。我们希望的是,将这种认同在建筑市场中成为标准,使我国的建筑工程在保险中进行。 视角 —— 专家谈工程担保担保行业需要监管■邓晓梅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工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施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发达国家和国际建筑市场大多建筑合同都会设定担保。 2000 年在美国考察时,有外国人问我中国的工程担保 怎么做。那时,国内还没有太多工程担保的实践,也就是说很少有工程担保,他们很惊讶并觉得不可思议,市场经济环境下,担保是合同成立的一个必需条件,怎么能够没有担保呢? 假市场主体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已颁布了强制性的工程担保要求,如深圳和厦门市规定其管辖范围内,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都要提供担保函,担保便在这些地方得以普遍推行。而在接触国际规则比较早的领域,如北京市发改委要求的代建合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等,担保也被较为普遍地采用。从目前的现状看,工程担保比较难推行的地方是房建市场和市政工程,而拖欠款比较严重的也正是在这两个地方。其推行难的表面原因是市场主体对担保缺乏认识,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好东西可以保护其权益。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我国许多市场主体都是假的市场主体。真正的市场主体会关心自己的合同是否有风险,并寻求规避风险。但假的市场主体不关心这个问题。在国外,立法要求做公共工程的承包商必须提交担保。而在我国,政府工程方面,政府业主通常对工程建设程序没有明确的规范和强制性担保要求。另一方面,许多承包商也是国有企业 —— 显然,这个市场主体也并不真正关心市场风险。这就导致原本在市场环境下顺理成章的行为,在我们这里执行起来很 困难。有些人认为,改变目前问题的办法,是首先要把担保公司规范起来。事实上,把提交担保看作一定是担保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比较狭隘的理解。国际上,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三类主体都可以介入这个市场。如美洲以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为主,而欧洲市场是以银行为主体。美洲的银行之所以不太介入担保合同,一方面它们原来是保险和银行分业监管,同时美洲对保额的要求非常高,银行保函模式运作基本不可行。而欧洲对保额的要求比较低,银行也都是混业经营,没有限制,所以担保制以银行为主体。就我国目前的现状看,如果推行担保,保额要求在工程款 的 10%左右,也比较低,这种情况下,银行来操作担保保函更有优势。在目前担保做得相对较好的深圳和厦门,也都是以银行为主体来做的,我国的保险公司基本上没有介入这个市场。 政府要到位,不越位 担保公司专业性非常强,它作为为市场提供信用的主体,如果没有有效监管,担保公司本身的信用就值得怀疑,真正愿意规避风险的市场主体不会选择它。这就是我国担保业发展的困境。市场其实非常需要,但它却没有很好的机制向市场证明自己是有信用的市场主体。问题就出在担保市场的启动中,政论本应扮演重要角色,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部 分领域,主要体现为政府逐渐从市场退出,扭转过去过度干预的局面。但对担保市场的监管,则是政府必须要作为的。担保公司、银行、保险公司都是同样性质的企业,它们的性质都是为市场提供信用,对这样的市场主体,国际上多由政府对其监管,但惟有我国对担保公司放任自流,造成了目前的困境。政府的作为对担保市场格局的影响举足轻重。政府通过自己买保函,实际是向市场垂范。政府有两个角色,一个是监管者,这个角色是干预市场的,另一个角色是政府也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进行采购,其中相当大的部分是对公共工程的采购,这就可以为此市场提供强大的信号, 通过市场操作来影响和引导市场来建立一个好的秩序。在国外,政府是保函的主要购买者,同时,作为监管者它对保函的格式、内容、保函金额占合同额的比例等等都有规定,然而我国没有强制性要求政府工程都要买保函,所以目前市场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有人对担保行业赔付很少、甚至没有赔付的现象提出疑问。应该看到,担保服务对甲乙双方来说,是一种最后保障 —— 最坏的情况下,也不会蒙受损失。在成熟的市场中,被担保人的信用非常重要。如果老是被索赔,那么他以后就很难再拿到保函,也很难再进入市场。所以他也倾向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尽量自己解决,不惊动 担保公司。而对于成熟的担保公司来说,它的强专业性保证了有预防风险的机制,同意给予担保的,基本上认为不会出事。在我国,索赔率低的原因之一是工程招投标没有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大部分是综合评标,与最低价中标相比,利润更丰厚,合同不履约的风险相对也就比较小。国外普遍采用最低价中标,这种情况下,承包商不履约的风险相对要高,这也是对保函盯得特别紧的原因。而且在美国那种高保额的环境下,基本不用资格预审,也增加了合同风险。赔付少的现状导致有些人认为,我们能自己解决问题,何必要个第三方。这实际上是缺乏风险意识。中国人目前购买 保险的比例也非常低,也是缺乏风险意识。万一出现问题找谁呢?目前大多数人的办法是找单位“哭”,看看能不能给点赔偿,再不行就去找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没有义务承担这种风险。 从战略高度推行担保■梁宝忠 中国工程担保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担保是国际潜规则,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商品社会最能体现利益和金钱的关系,担保是商品和法制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系统化的产物。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这就需要信誉的支撑。与此同时,信息不对称本身也是一个商机。中介(担保机构等)应运而生,来承担双方转嫁的风 险。担保机构的产品就是经营信誉,信誉好就容易得到认同。国外的担保机构建立了 100 多年,美国工程担保已有 70 到 80 年的历史。美国工程担保建立之初与中国的行业现状相似。西方国家注重规则,注重行会行业管理,有健全的行会管理体系以及中小企业的投资担保体系。就美国而言,工程担保体系发展起来之后,保证了甲乙双方的利益。最早建立担保体系的是欧洲。有政策性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等。欧洲与美国不同:欧洲的担保由银行做,而美国是由担保机构来做。不论是谁做,他们的体系都已比较完善。未来 20 年,中国的发展趋势仍将很强劲。在大形势的影 响下,建筑市场不断发展,但问题也暴露出来了:建筑市场缺乏信誉支撑体。于是,顺应市场的需求,担保机构产生了。中国第一家担保机构成立于 1993 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成立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那时实行金融管制,成立担保公司还需要央行的支持。到 1998 年,金融管制取消了,全国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发展起来,但没人从事融资担保行业,此后,事情发展到另一个极端,在金融管制取消之后,由于需求量大,全国呈井喷式发展了 4000 多家担保机构。但是,在这 4000 余家担保公司中,能够实现为中小企业做保证担保的不足 1%。实 现保证担保的前提是具有银行可以认可的信誉度。首创担保是这为数不多的能够实现保证担保的公司中的一员,现已累计担保达 100 个亿。目前中国担保体系的行业现状呈现出“散、小、水平参差不齐”的特征,这使得整个中国担保体系的运营没有章法可言。基于这样的现状(担保公司信誉度不高,无法实现融资担保),担保公司都“扑向”工程担保,而工程担保没有行业管理,行业准入的相关规定,这就使工程担保出现混乱的局面,担保没有实质性内容,风险并没有被化解。一些小的担保公司注册后就将注册资金抽走,是“壳公司”。这样的担保机构,第一,资金没有到 位,没有真正的抗风险能力;第二,在这个低起点上无序竞争,把工程担保的概念吵乱了。照此下去,建筑市场越搞越乱,甲乙双方的权益都保证不了。建造师是全方位、复合型的人才,在建造工程的过程中必须有良好的信用作为支撑。担保就是实现良好信用的一种手段。我们应该学习西方国家的战略理念和在宏观上驾驭全局的逻辑思维能力。西方经验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中国建筑市场要高效有序地发展就必须把担保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建立严密的法律规则体系,推动行业的发展。政府在担保制度规范化的问题上已经作了多方面的工作。配合北京市建委,目前工程担保专家 委员会在研究两个课题:一是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能力进行评级;二是建筑市场法律体系的建立。我们也有相应的工作:第一是实行担保机构资信评级;第二是通过备案制对所有保函统一备案,这有助于杜绝中途撤保问题的发生;第三是建立信息系统,公开担保机构的排行榜,对差的公司末位淘汰。相信将来这一套管理体系的推广,能最终使全行业统一认识,形成统一规则。 担保在国外 文·赵聪慧世界目前有 35 亿美元的担保市场,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美国。 ACSTAR 保险公司总裁 Henry W. Nozko 说,工程担保的核心作用,就是确保履约,把楼建完。两 千多年前,地中海地区有一位博学的历史学家赫多图斯( Herdotus),他提出的在合同文本中加入第三人保证条款的概念成为工程担保可以追溯的最早渊源。 1894 年美国联邦政府把自赫多图斯起推行开来的个人担保取缔,换之以更科学有效的公共保证担保。同年,明确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得到保证担保的《赫德法案》生效。为最大限度免除政府责任和保护公共利益,1935 年 8 月 24 日,美国国会以《米勒法案》取代了《赫德法案》,在赫德法案的基础上淡化了留置索赔,增加了承包商付款担保。《米勒法案》经过多次修订之后,成为美国现行的保证担保业 的法规。而最新于上世纪末修订的《米勒法案》规定,联邦政府 10 万美元以上任何建筑或公共工程的施工、改造、维修,签约前承包商都必须同时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和一份付款担保。与我国担保业状况不同,美式担保的总保额高达合同价的 200%,但没有反担保。美国担保市场主体普遍认为,反担保造成资产积压,并降低了承包商的财力和履约能力,甚至使本来合乎资格的承包商变成不合资格,对建筑业的发展极其不利。未能通过担保审查的承包商可能会提出以股东或第三方资产作为反担保,以提高其财力和信用额度,力求获得担保,但担保人会大幅度提高保费。如果以 自有资产反担保,这就使本来不合资格的承包商变得更加不合资格,并损害了现有工程担保人的潜在利益。事实证明,工程担保在确保合同双方履约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座耗资 1250 万的桥梁工程由于通货膨胀,致使承包商失去了预计利润且引起了工程成本超过了中标价的情况,而当工程完成了95%的时候工程土桩破裂,国家高速公路指挥部门不再向承包商支付包括一大笔应付金额的资金,使得承包商欠下材料供应商和分包商大笔应付款从而面临破产困境。担保公司经过调查后向承包商支付了 130 万美元的保金,从而使 整个工程恢复正常并按时完工。 ACSTAR 保险公司总裁 Henry W. Nozko 说:“工程担保的核心作用,就是确保履约,把楼建完。”与此同时,担保公司为了预防担保损失,不仅要掌握客户的大量资料,还要掌握各种调查公司提供的排名、信用等级、分析报告等资料,并要对承包商进行详尽调查,全面评估其综合素质、信用状况以及盈利能力、债务承受能力、举债经营能力等指标,从而做出正确的承保决策。而一个承包商如果能够获得担保资格,就表明它已经很“了不起”的达到了独立第三方非常苛刻的审查条件和评价标准。近年来,由于美国经济的快速发 展以及其国内建筑市场的不断繁荣,工程担保市场的“蛋糕”越做越大。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有大约 35 亿美元的担保市场,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美国。承包商的数量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而急剧增加,信用品质却加速下滑。过去十年中,美国的工程担保业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据 Grant Thornton LLP 公司分别于 1996 年和2005 年所作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承包商往往不用花费多大气力也不用受到多少限制就能够轻易获得担保。然而今天,由于上世纪末保险业政策改革以及 911 之后所经历的经济萧条,使得担保市场的形势而 发生了很大变化。结果是:在严格的政策和标准限制下,担保费高涨,市场紧缩。该公司在 2005 年的调查结果表明, 15%被调查的担保公司都经历过“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工程担保公司几乎大半( 64%)都说这是个“微利行业”,主要因为他们今天所面对的承包商也大多面临糟糕的财务状况和较差的信誉品质。 49%的担保公司都认为目前他们的承包商客户越来越难获得担保信用了,这个数字在 1996年只有 14%。而美国担保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也表明,最近几年美国担保公司普遍面临高赔付和高风险。美国最大的担保公司 CNA 公司总裁兼 CEO John Welch说,“过去几年在世界范围内,承包商公司的信用体系都有明显恶化, CNA 公司的业绩也因此受到了相当程度的影响。”然而即便这样,这家公司在过去一年中也取得了非凡业绩。 2006 年 5 月 1 日, CNA 公司在芝加哥发布了第一财季的财务报告。截至到 2006 年 3 月 31 日, CNA 公司的季度净收入达到 1800 万美元,每股盈利 0.41 美元,而去年同期的数值则分别是 1410 万美元和 0.33 美元。 文章来源于《建造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