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纠风治乱和减负工作总结.DOC
2008 年纠风治乱和减负工作总结 2008 年纠风治乱和减负工作总结 2008 年,我局纠风治乱和企业减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 , 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反腐败工作会议及“纠风”、减负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纠风治乱”和企业减负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维护湘潭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 积极的贡献。 一、领导重视,为“纠风治乱”和减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年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纠风治乱”和减负工作,将其与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 相结合,共同推进公安队伍的作风建设,以树立良好的执法服务形象。 年初,我局即召开了全市公安工作工作会议,专门对“纠风治乱”及减负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局党委明确了今年继续狠抓以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和减轻企业负担为重点的”纠风”工作思路,市局下发了《湘潭市公安局关于纠风治乱和企业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纠风治乱和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及时对”纠风治乱”和减负工作进行了部署。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市局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纠风治乱减负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状,出台了具体的措施,为今年全局纠风治乱减负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为纠风治乱减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积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上半年,我局紧紧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机会,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感和廉洁自律 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切实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严防“三乱”问题发生。 二是认真组织法纪条规的宣传学习。首先,针对省政府对治理公路、水上“三乱”提出的“七个严禁”,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同时,还经常组织《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当家法”的学习,让广大民警切实了解和掌握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提高对纠风治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今年,我局先后组织全局民警观看了《塌方后的反思》、《千里共婵娟》、《贪婪人生不归路》等警示教育片,局纪委在全局 范围内及时转发了公安部《关于新疆、北京发生派出所所长违反“五条禁令”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和省厅《关于近期全省公安民警中多起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等。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广大民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着力整改,切实为企业群众减轻负担 一是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从年初开始,我局按照物价的要求,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一一清理报批。经物价部门的审批,取消了一大批收费项目。经物价部门核减,交警支队取消驾驶员年审费、事故调处费、施救费等 6 项收费,降低车辆上户费,较上年减少收费 508 万元;治安支队取消爆爆破物购买证等15 项收费,年减少收费 2 万元。,请到 www.gwxz.net 更多精彩, 二是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契入点,认真进行整改。针对群众反映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罚款、轻教育”、“一罚冲顶”和年审过程中存在的搭车收费、办事不便的问题,支队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办公会议专题进行整改。支队坚持从交通管理实际出发,改变过去群众一度反映强烈的严处重罚的做法,坚持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而 对处罚幅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分层次进行处理,同时以支队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全市各交警大队执行。通过规范处罚幅度,杜绝了对违章处罚不分情况一概冲顶处罚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公安交通执法行为公正与合理相结合、合法与适当相统一的指导思想。支队纪委针对群众反映证难办、年检审不便、存在搭车收费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禁止各部门代收任何费用、禁止任何搭车收费行为。支队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深入到办事窗口进行现场督查,强化了制度的落实。针对部分司机反映,城区十字路口改造后部分行路标志被撤除不知怎么行走的问题。交警支队与交通电台联系,制 作了专题节目反复播出,消除了司机心中的疑问,方便了司机行车。 四、多措 并举,强化责任追究 1、坚持对“三乱”现象进行日常治理。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三乱”现象,上半年,局纪委会与行财部门一起对全局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并向有关管理单位进行了了解,没有发现加重企业、个人负担的行为。针对上路执法问题,市局进一步重申:只有交警才有权上路执法,其他警种不许上路;交警治理超限超载必须在省里批准的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上进行,不准流动治超。局纪委同警务督察室、交警支队纪委一起就治理公路“三乱”问题对国道沿线进行了 6 次督查。各级公安机关也坚持经常组织到 107 国道责任路段进行现场巡查 ,严防“三乱”现象抬头。 8 月份,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基础上,市局治理公路、水上“三乱”领导小组成员、局纪委副书记带队,深入 5 个县(市)局、分局和交警、治安 2 个支队,对收费项目、范围及标准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三乱”行为。 2、认真开展“两个违规”专项整治。为了巩固去年开展两个违规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果,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置,我局组织对去年清理出来的 129 个涉嫌违规扣押、查封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的回头治理,该退还给群众的违规收取的各种款项已全部退还。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全市执法质量考评和 “大接访 ” 工作,对今年所办案件逐一进行了清理和检查。市局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基础上,从纪检、法制、预审等部门抽调专人,分别在当年六月份和十月份对部分案件进行了抽查。通过抽查,没有发现典型的涉违案件。 3、继续开展警用车辆违章的治理。年内,我局派人多次深入到湘潭县、湘乡、韶山等边远地区对警车使用管理进行明查暗访,对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督察部门核查了群众举报警用车辆问题的信访举报 27 件,上路现场检查了警车 117辆,纠正警车违章 16 次,查扣无牌车辆 7 台,查扣假牌 2 副。交警部门对公安机关外借车辆号牌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向借用号牌的单位和个人送达了退牌通知书,共清理外借号牌 46 副,有效地维护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4、积极开展行政问责。为达到进一步促进行业作风改进的效果,局纪检、督察部门加强了日常监督,对各种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督察 627 次,督察专项行动 51次,出动督察警力 202 人次,开展明查暗访 530 次,纠正警容风纪 178 人次,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140 件,提出建议 171 条,执行禁闭 1 人,停止执行职务 5 人,发各类督察文书 4 份,编发督察简报 7 期。 全年,各级公安机关共对涉及行政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的民警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153 人次。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 21 人次,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 4 人次,通报批评 92 人次,诫勉警告 30 人次,调离工作岗位 3 人次,以其他形式进行问责 3 人次。在被问责对象中,副科级以上干部有 67 人次。通过努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执法行为更加文明、规范。 五、严格队伍管理,确保纠风治乱减负工作基础牢固 1、明确队伍指导思想。年初,我局专门召开了队伍建设会议。通过对湘潭县发生的“ 3.7”事件、岳塘公安分局发生的民警赌博案件和治安支队发生的塌方式腐败案进行了剖析和点评。会上,发生案件的三个单位就发 生在本单位违纪案件作了自我剖析发言,反思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深刻的教训。会上,局党委要求全体民警要从三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实实在在地查思想 ,查作风 ,查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和“三乱”案件。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掌握思想状况,预防乱源。今年,全局各级领导共找民警开展各类 谈话 2000余人次,其中,谈心谈话 1393 次,任前廉政谈话 113 次,警衔晋升谈谈话 412人次。岳塘分局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分局 346 名民警逐一进行了谈心谈话,对有违纪苗头的民警进行诫免谈话 3 次。通过普遍开展的谈心谈话活动,有效地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 3、强化外部监督,促进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局党委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多次邀请警风执法监督员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列入局党委办公会议事日程,逐条逐项地加以解决。同时,凡逢有关队伍建设会议,都邀请他们参加,以实现 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他们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创造条件。通过强化外部监督,促进了公安队伍行风建设。 总之,今年的”纠风”工作通过局党委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巩固了我局历年以来治理“三乱”的成果,全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三乱”案件,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