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的通知范文—公告通知.doc
举办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的通知范文 — 公告通知 各重点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08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近期由厦门技师学院举办企业优秀青年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等级 (一)数控机床类技师(含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二)模具设计师技师 (三)电焊工高级工 二、培训对象申报条件 在企业一线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与企业签定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优秀青年技术工人,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技师或高级工条件之一的,可在个人自愿并经企业推荐,申报上述职业技师或高级工的培训。 (一)申报技师培训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45 岁以下,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 45 岁以下,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45 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4、 45岁以下,取得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工培训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40 岁以下,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9 年以上。 2、 40岁以下,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 40 岁以下,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三、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一)开班时间拟定于 12 月上旬,培训课时为 300 课时,其中技能培训 240 课时,理论培训 60 课时。技能培训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理论培训每周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 (二)技能培训地点 在厦门技师学院翔安校区(技师学院安排车辆接送学员)。理论培训在厦门技师学院文园校区 四、培训收费、经费补贴 为鼓励优秀青年技术工人学技术,培训考核收费采取先缴费后补贴,政府补贴为主和企业、个人适当承担的办法。 (一)培训收费 1、数控机床类:培训费 3000 元 /人(含教材费、实训材料费、接送学员到翔安交通费),鉴定评审费 640 元 /人。 2、模具设计师:培训费 2800 元 /人(含教材费、实训材料费、接送学员到翔安交通费),鉴定评审费 640 元 /人。 3、电焊工:培训费 3000 元 /人(含教材费 、实训材料费、接送学员到翔安交通费),鉴定费 290 元 /人。 (二)经费补贴 1、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2000元,鉴定评审费补贴 640 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1600 元,鉴定费补贴 290 元。 2、培训、鉴定后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出满勤,经考核取得结业证书的,技师培训给予 1500 元补贴,高级工培训给予 1000 元补贴。 望各有关单位务于 12 月 2 日前将《厦门市企业优秀青年技术工人技能培训推荐表》报送厦门技师学院文园校区,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2911551;翔安校区,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 ****。厦门技师学院将根据申报先后时间、人数分期分批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