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2008年工作总结06年工作思路.DOC
劳动局 2008 年工作总结 06 年工作思路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一)统筹城乡就业情况。 2008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达 579 万人,较 2000 年 554万人增加 25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6.3 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农业)从业人员211 万人,比 2000 年 245 万减少 34 万,平均每年减少 8.5 万人( 2008 年末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达到 168.4 万人);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达368.5 万人,比 2000 年 309.5 万人增加 59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14.8 万人, 2008年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为 64%,比 2000 年的 56%平均每年提高 2 个百分点。至 2008 年底,我市城镇从业人员达到 200 万人,较 2000 年 158万人增加 42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10.5 万人;至 2008 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78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3.1%,均比最高年份 2002 年的 6.5 万人和 3.9%有较大幅度的“双下降”。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情况。 2008 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121.5万人,比 2001 年末增加 25.8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8.6 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达 124.6 万人,比 2001 年末增加 39.2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13.1 万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 79.1 万人,比 2001 年末增加近 1.6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0.5 万人。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 78.5 万人,比 2001 年末增加 28.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9.5 万人。全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 109.4 万人,比 2001年末增加 28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9.3 万人。从 2008 年启动的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的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 16.8 万人。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0.2 万人,领取养老金的有 7.1 万人;新征地农转非办理社会保险 3104 人,领取养老金有 1374 人。 二、 2008 年工作情况 (一)城乡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专项资金。 1 至 9 月,为 5.7 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 46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597.4 万元,累计为 753 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1341.7 万元。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政策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的意见》,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涉及城乡劳动力培训、职业介绍、灵活就业 等 8 个配套文件,将城乡劳动力开发、培训和就业从政策扶持、资金支持、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三是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 1 至9 月,全市开展引导性培训 30.3 万人,职业技能培训 12.9 万人,创业培训 6166人。四是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已与金牛、彭州、青羊、武侯等区(市)县的58 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实现了联网; 1 至 9 月,提供免费职业介绍5.9 万人,其中介绍成功 2.97 万人。五是大力开展再就业援助。建立了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档案,制订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优惠政策,将公益性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岗 位空岗申报纳入目标管理,形成了较完善的再就业援助体系。 通过扎实、创新地开展工作,我市的城乡就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 1 至 9 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10.85 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3.9 万人,“ 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1.3 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66%。 6 月 15 日,省政府督查组来我市检查再就业工作,对我市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以非公有制经济、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有力地推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综合保险扩 面及基金的征缴工作。截止 9 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35.94 万人,征收基金 34.9 亿元(含清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86.78 万人,征收基金 2.45 亿元(含清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3.72 万人,征收基金 14.43 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85.31 万人,征收基金 8389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123.25 万人,征收基金 5966 万元,综合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 22.18 万人。二是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截止9 月底,全市共有 24.84 万名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了社会保险,有 12.93 万 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有 6372 人报销了住院医疗费 2183 万元。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共有2.35 万人参加了社会保险,有 8108 人开始领取养老金。三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不断提高。全市为 47.85 万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26.78 亿元,社会化发放率和按时足额发放率均保持 100%。 (三)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 ,截止 9 月底,全市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 191.1 万人;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 1175 户,涉及职工39.83 万人;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工 资支付监督、监控机制,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破产 (关闭)、改制、兼并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认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开展了支付农民工工资、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使用童工、贯彻执行市政府 93 号令等专项执法检查,1 至 9 月,全市共对 10110 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立案 6086件,结案 5960 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 三、 2008 年主要工作目标 —— 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工作,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10 万人,其中“ 4050”等援助对象实现再就业 0.7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0%以内。 —— 抓好农民劳动力的素质培训,全年完成对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就业前引导性培训 30 万人;职业技能培训 12 万人,其中取得《 ***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3 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5 万人。 —— 认真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全年完成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8 万人;已登记失地农民就业率达 70%以上;五城区及高新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 75%以上,其余区(市)县达 70%以上 。 —— ***市 12333 劳动保障热线建成并投入使用。 —— 巩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年养老保险新增参保 6 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 4 万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 6 万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新增参保 5 万人。各项社保基金征集率达到 95%以上,清理养老保险欠费 1.4 亿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覆盖面保持 100%。 —— 深入贯彻市政府 93 号令,全年完成劳动保障年检 15000 户,主动监察 10000户,督促参保及足额缴费 5000 户;在每个街道乡镇聘任兼职劳 动保障监察员,形成市、区(市)县、乡镇三级监察体系,初建网格化管理监察模式,设立劳动者投诉举报中心;落实建筑、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基本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 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力争在年内基本实现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 四、 2008 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和《促进农民集中居住新区就业工作的意见》,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和监督机制,将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 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非公制企业经济,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不断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对五城区(包括高新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试行实名制管理,及时清理隐性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集中居住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全面开展集中居住区各项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手续,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推动再就业政策的有效落实;开展再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 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后的扫尾工作;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培训、开发和就业工作的力度,实行培训、就业、社会保险和维护权益的一条龙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二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督促新办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率;进一步加大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工作的落实力度;严格执行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政府补贴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制定促进已 征地农转非人员中二、三类人员参保和接续社会保险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制定并实施征地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办法,将 2008 年 1 月后新增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按时足额为失地无业农民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成全市社保数据集中工作,推进金保工程,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 93 号令和《 ***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企业建立健全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线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三项制度;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抓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试点工作;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区(市)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网络化建设,为城乡劳动者就业提供方便快捷就业平台;完成数据中心与全市 20 个区(市)县的计算机联网,完成 60%的街道、乡镇和社区的计算机联网工作,联网数量达639 个; 做好维权救助工作,加强维权救助体系建设,建立相应的“农民工维权救助站”。 五是切实推进规范化服务建设。配合市政务中心做好劳动保障审核审批事项窗口建设、市政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建设;继续巩固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