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活动策划.doc
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 — 活动策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的发展观为指针,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突出“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这一宣传主题,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 20 周年以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忧患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促进全社会关注国土资源管理、支持国土资源工作,推动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 二、拟利用的平台和宣传方式 1、报纸:在XX晚报上刊登 6.25 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内容,时间自 6 月 12 日至 6 月 15 日止;并办一期 6.25 土地日专刊。 2、网站:在各网站(包括局网、报社网站)上发布 6.25 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发布时间自 6 月 12 日 — 6 月 20 日止。 3、通讯:由通讯公司将 6.25 土地日短信竞猜活动信息在 6 月12 日向全市用户发布,根据提示用户自愿参与答题活动,活动时间自 6 月 12 日 — 6 月 21 日止,活动截止后,由通讯公司将中奖情况汇总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6 月 23 日公布中奖名单。 将全市国土系统职工手机铃声设定为 6.25 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彩铃,设置时间自 6 月 1 日- 6 月 30 日止。 4、电视台: 6 月 12 日- 6 月 15 日,在XX电视台江汉风频道报道 6.25 土地日活动信息; 6 月 25 日新闻频道对 6.25 土地日当天宣传情况作采访、报道。 5、电台:自 6 月 16 日 —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 11 点 10 分在荆广新闻台《XX风采》栏目中开辟《国土之声》专栏,每次五分钟,共计十天的《国土之声》,集中宣传报道国土管理工作,并穿插有奖问题,栏目关闭后评选 30 名热心听众,评选时间截止 6 月 30 日止(评选结果由电台 报送,也可登陆网站查询中奖情况)。 6、 6 月 25 日当天,在城区中心地段摆设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和接受咨询。 7、 6 月 25 日,在局机关大楼前悬挂彩球和宣传标语。 三、宣传内容及任务分工 1、将本次活动内容在报纸、网站、电视台公告,内容由法规科提供,办公室、信息中心配合; 2、专刊内容由各县市区国土(分)局提供,要求介绍各单位基本概况,取得的主要成绩等(附照片一张),文章不超过 2000 字。 (法规科、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 ) ; 3、短信竞猜的题目和答案由法规科提供,手机铃声活动人员名单及电 话号码由信息中心提供; 4、电视台的公告和 6.25 当天的采访、报道活动由法规科和办公室负责; 5、电台的宣传报道内容涉及各科室、中心的工作较多,需提交书面材料,具体分工为: ( 1)办公室、信息中心:市国土局概况及取得的成绩、今后工作规划; ( 2)规划、耕保、征地科、整理中心:基本农田保护、高产农田、建设新农村( 3 篇); ( 3)地籍科:土地登记; ( 4)利用科:用地审批; ( 5)法规科:信访、复议、争议、行政处罚( 4 篇); ( 6)窗口:工作流程及时限; ( 7)交易中心:招拍 挂工作。 文章内容以我市国土工作取得的成绩、各部门工作职责等为主,提供的文字材料(字数不超过 1200 字),同时根据宣传的内容提出3 个问题(附答案)。(办公室审稿,法规科负责收集资料并报送电台); 6、 6 月 16 日,邀请余忠茂局长坐客电台发表讲话,宣布《国土之声》开播。 6 月 23 日,邀请余忠茂局长、谭光武科长到电台与观众直接交流,余局长做总结讲话。 6 月 25 日电台做跟踪采访、报道(法规科、办公室负责); 7、 6.25 当天XX市城区的咨询活动由各分局负责;市局大楼前悬挂彩球由整理中心、交易中心、规划院、评估所、拆迁办、地矿分局、市直分局负责,宣传标语由法规科负责,后勤中心配合。 四、时间要求 1、 6 月 10 前向报社、电台、网站、电视台报送要发布的活动信息; 2、电台需要的资料,各科室务必在 6 月 10 日前将资料报送法规科汇总; 3、报纸专刊需要的资料,各县市区国土局务必于 6 月 20 日前将选送文章和照片报送法规科整理后刊登; 4、各单位对照市局活动安排,于 6 月 10 日前将本单位 6.25 活动方案报市 局法规科, 6 月 26 日前将 6.25 宣传情况报送市局法规科备案。 五、奖项设置 1、对短信答题和有奖竞猜的所有答题均设一等奖 5 名、二等奖10 名、三等奖 15 名、纪念奖 30 名(共 60 名),一等奖为价值 200元的纪念品,二等奖为价值 100 元的纪念品,三等奖为价值 80 元的纪念品,纪念奖为价值 50 元的纪念品。 2、中奖结果由承办单位提供(电台、通讯公司), 6 月 23 日将中奖信息在报纸、网站、电视台、电台上公布,领奖日期截止 7 月 5日。领奖地点统一设在各承办单位。 3、该项工作由法规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后勤中 心负责。 六、活动纪律 本次活动本系统内职工不得参加,活动最终解释权为XX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