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报告—实习报告.doc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2006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我在武清区司法局的安排下先后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和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实习 ,期间为两个月。前一个月我在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庭书记员岗位实习。首先我想向为我实习提供帮助的武清区司法局和武清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谢谢你们为我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所做的努力以及给与我的方便。这是我大学期间第三次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仍然觉得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完成了大学期间的所有课程,我对从事法律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毕业实习是我们作为学生与社会接触的最后时段了,与以往相比,我们的肩上似乎更多了一份责任, 一份担忧。毕竟以往的实习时以纯粹的学生的身份参与的,而今即将踏上工作岗位,毕业实习就是今后工作的最后演练,绝对不能草率敷衍了事。 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茫然,可能彷徨,可能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人与人之间的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很多时候觉得自己很孤独很失落,没人愿意帮忙,也没人愿意关心你。工作吃力时,会感到各方面的压力。在学校里,有同学和老师的关心和爱护,我们需要做的知识听听课,写写作业, 跟工作比起来,简直太轻松了。这种轻松不单是肉体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两个月的实习期虽然很快过去了,我却学到了很多:不单单是工作上和学术上的,更多的是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以来的本科学习水平。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民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使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 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通过这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在“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法制建设一定会更加完备与合理,会给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 而后的一个月里,我去区检察院实习。在此,也感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实习过程中给与我的帮助。由于在法院已经实习了一段时间,有了一定的经验,所以检察院的实习就显得得心应手得多。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习, 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 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谈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恐慌。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 道的是多么贫乏,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 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所以说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些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 80 后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 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 ,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总之,这次实习时我今后踏上工作岗位的总演习,更是我今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生经验。人的一生只有平坦开阔的道路,却没有一帆风顺的坦途。然而有了这次实习的经验与感悟,我相信我的人生之路会走得更平坦些,更开阔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