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工作汇报.doc
洛南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 尊敬的省政府检查组各位领导 : 正当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28 号文件精神 ,积极开展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工作 ,全力以赴迎接省际互查的重要时刻 ,你们在百忙之中、不辞劳苦抽出时间,莅临我县检查指导验收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这既是对我县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舞。充分表明了省政府对我县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此,我代表洛南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省、市《通知》精神,积极实施政府主导、部门联运,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机制,努力做到在抓重点中全面推进,在解决问题中逐步完善,在治理整顿中有序规范,积极推进资源整合,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治乱、治散同步进行,前一段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确保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 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洛南县矿产资源及开发基本情况 洛南县地横跨华北准地台和秦祁地槽两大构造单元。地层构造为元古界太华群一套中深度质岩、中元古界震旦系一套浅海担碎屑岩。地质构造复杂,地层条件较好,有利各种金属矿山的分布。我县是商洛的矿业大县 ,矿产资源种类多,发展潜力较大。矿业和以矿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业已经成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我县境内已发现各类矿产 38 种,各类矿山企业 105个,主要金属矿种有金、银、铜、铁、钼、铼、钨,主要分布在我县北部小秦岭南坡;非 金属矿种有水晶、煤炭、钾长石、白云石、绢英岩、粘土、硅石、透闪石、透辉石等,主要分布在县城东部和中南部;钾长石储量 8700 万吨,名列全国第一;金、钼、铼、粘土、透辉石、透闪石、水泥灰岩均属大中型矿床,铁、铅、铜、硫、水晶均有一定储量;麦饭石、磷灰石、锰矿资源也有新发现。金、钼、铼、锶、稀土、钾长石等 11 种矿产品保有储量居全市七县区之首,铁、铅、锌、水泥灰岩、麦饭石等矿产品储量也位居全市前列,且具有一定的开发优势。我县的主要矿区有黄龙钼矿区、小秦岭金矿区、黑山铁矿区、保安洛源多金属矿区和八里、景村 —— 马河一带 多金属矿区。其中黄龙铺钼矿区,是陕西省第二大钼矿区 ,商洛第一大钼矿区。钼矿资源主要分布于北部石门镇境内的黄龙铺村,矿区面积 13.35km2,黄龙钼业开发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闪光点”和“支撑点”,为全县经济的开发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县基本形成了以金、钼、铁为主的探、采、冶和非金属矿业系列开发以及延伸开发的投资重点和开发格局。丰富的地下宝藏,为洛南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近年来,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县采取各种找矿、探矿措施,发现了许多有价值的矿产地。目前,全县共启动勘查项目 52 个,勘查总面积为 506.71 平方公里,其中铁矿项目 11 个,金矿项目 18 个,钼矿项目 5 个,铅、锌、铜、铀项目 14 个,非金属项目 4 个。现已探明储量并进入省储量表的有 16 种,近年来,全县从事矿业开发的人员达 4354 人, 2005 年实现矿业产值 3.4 亿元,矿业收入已成为洛南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业开发也成为洛南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 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开展情况 整规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围绕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印发的《 2006 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总结启 动阶段各项工作,分析了我县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以“三查”工作为重点,以全面刹风治乱为目标,加强专项整治,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将整顿和规范工作引向深入,整顿和规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通知》精神的贯彻实施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全面部署整顿和规范工作。 国、省、市《通知》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继召开县委常委和政府常委会,进行认真研究,迅速部署安排。一是建立机构。为了将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于 2005 年 12 月 15 日及时下发了《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提出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措施,及时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安监局等 14 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洛南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县长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同时还在办公室内部设立了纪检监察组、安全治安组、整顿督查组、政务组四个办事机构,具体抓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日常事务,从公安、安监、 工商、环保和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各抽一至四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办公室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的实施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县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洛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关于印发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经县整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及时印发实施。《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开展矿产资源秩序整顿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明确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应遵循统一部署、依法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原 则;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重点目标和要求,《方案》将整顿和规范工作分四个实施阶段,即宣传动员清查阶段、集中整顿阶段、治理规范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三是明确职责任务。为了把整顿和规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6年 4 月 10 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各职能部门和整规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总结了前一段工作,对全年的整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提出了 2006 年全县重点矿区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有明显成效的整规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对全县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 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大力宣传,建立制度,整顿工作氛围基本形成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搞好整顿工作的基础,以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 2006) 2 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县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以提高矿产企业依法治矿意识为重点,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国、省、市、县《通知》的高潮,一是加强矿产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以 《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省、市《通知》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使执法人员掌握法规和政策,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对矿产企业和乡镇负责人实施培训。为了把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决策内容和安排部署精神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了各矿产企业、各乡镇政府、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省、市《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要求各矿山企业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通知》精神,深刻领会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找存在问题的根 源,并及时纠正和改进。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县整规办公室把《矿产资源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编纂成册,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和重点矿区,集中散发,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四是营造舆论氛围。县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辟整顿和规范工作专题栏目,采用标语、横幅、传单、板报、宣传车、设立咨询点、编发简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全社会意识,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提供信息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氛围。据不完全 统计, 2005 年 8 月以来,全县共印制发放各种宣传材料 6000 余份,刷写固定标语 600 条,张贴通告 1000 余张,悬挂横幅 100多条,设立咨询点开展咨询活动 12 场次,出去宣传车辆 200 辆(次),举办矿法宣传培训班 2 期培训 800 余人。五是制订了办公室《工作制度》、《信息传播制度》、《重大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矿产违法案件举报箱,设臵了专门联系电话,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办起了整顿秩序工作简报,实现了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四落实”,为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六是建 立相关制度 ,联合打击非法采矿。我县根据市整规办下发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6 个方面 20 项任务,在建立举报制度、督办制度、举报制度、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态巡查制度》、《联合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制度》,使我县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同时也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协调行动创造了条件,使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真正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矿产管理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三 )突出重点 ,开展“三查” ,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行为 按照整顿和规范工作要求 ,我县全面开展了对生产矿山、勘查项目和行政执法行为的“三查”工作,按照《通知》精神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县整规办下发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三查”工作的通知 ,研究制定了“三查”方案,从今年 2月下旬起,整规办抽调人员先后深入全县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区和矿山,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矿产开发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的“三查”工作。一是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清查整顿小组,深入实地对每一个矿山企业、每一个生产矿 点、每一个矿井坑口的基本情况、勘查开采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逐项进行清查整顿,通过实地检查和填写表册,为整顿、处罚、改进、规范奠定了可靠的事实基础;二是执法跟进。对排出来的问题不搞先查问题再整治,而是同步进行,能处理的当即处理,该炸坑口的马上就炸,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该扣押的立即扣押,该罚没的立即罚没,不能当即处理的迅速做出安排意见。三是部门联动。在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联合组队,同时上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国土资源部门发挥好牵头。四是建档立卡。在“三查”中,对清查的所有内容,全部列出统计 表,一矿一表,一矿一个档案,由县整规办统一制发,由负责排查该矿的负责人填写,由各矿山企业盖章,作为今后处理、抽查和验收的依据。 为了彻底查清我县的矿山企业基本情况,我县制抽调专人兵分两路对全县区域内的矿山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共现场走访矿区地勘单位和相关部门 108 个,查阅矿权设臵资料 104 个,矿权设臵批件 20 余份,排查出各类违法案件 14 起,无证开采的 3 起,越界开采的 3 起,非法转让承包的 1 起,以采代探的 3 起,改变开采方式的 4 起。已查处的违法案件 11 起,有 1 起越界开采的案件市资源局正在处理中,以采代探的 2 起我县矿产稽查大队正在处理中;查处各类违规行为102 件,其中限期补办土地征占手续的的 11 件,限期补办林地征占手续的 12 家,限期办理安全许可证的 26 家,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 19 家,限期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 36 家。目前,我县的 105 个采矿业, 52 个勘查项目已全部进行了建档立卡。通过全面“三查”整顿,及时准确的掌握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现状,并提出了具体的梳理意见和整顿措施,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违法案件。 在“三查”工 作的基础上,以整顿为重点,坚持治乱与治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整顿中规范,积极探索矿产资源治本之策。整顿工作中我县从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入手,坚决取缔无证勘查、开采以及持过期失效勘查、开采许可证,严肃查处越界开采,擅自变更探矿权、采矿权主体、以采代探、非法转让、承包探矿权(采矿权)以及不按设计施工,不按方案开采,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开采的矿山企业和严重污染环境,环保措施不达标的企业,有效的遏制了无证开采、勘查行为,规范了矿山秩序。 整顿和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于依法治乱,规范管理,全面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有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我们从一开始就把依法查处、依法办案工作放到突出位臵,与公安、工商、监察以及司法部门建立了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县上抽调国土、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队,开展了多次专项整顿,截止 10 月底,全县出动人力 600 多人次,对全县矿区范围 20 多个乡镇进行了巡查治理,出动车辆 150 次,清查涉及黄龙钼矿区、驾鹿黑山铁矿区、小秦岭金矿区、保安洛源多金 属矿区以及三要、灵口、庙台、兑山非金属矿区等区域,依法严厉打击了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以采代探、圈而不探、非法转让探矿权以及矿权设臵不合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同时,还集中对破坏性、掠夺性开采,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存在不安全隐患等不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我县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签订了矿产资源管理责任书,与探矿权人签订了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责任书。同时,为了加强矿山安全,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矿山管理确保国庆期 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安排,从国土局和各乡镇政府抽调力量组成工作队,从 8 月初开始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非法开采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予以取缔。 10 月份对驾鹿矿区的刘家院、葫芦沟、三套沟、太子坪、孙家沟、回马坪以及洛源镇矿区进行了小范围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经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矿山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巩固了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维护了我县矿业开发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并使各乡镇和国土所明确了职责,夯实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切实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今年以来,全县共 依法炸毁机械 33 台,封堵非法采矿坑口 156 个,拆除工棚 160 间,取缔氰化池 40 个,收缴电线 2 万余米,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20 起,立案康达到 100%,查结率达98%以上。 (五)突出重点,开展砖瓦窑的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成立了治理整顿砖瓦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抽调国土资源局监察股和土地监察大队 30余名干部组建了东、西、北三路清理整顿工作队,对全县砖瓦窑用地情况进行了逐宗调查核实,摸清了全县砖瓦窑的有关情况。全县共有砖厂 51 个,占地 814.2亩,瓦窑 6 个,占地 3 亩,均无用地审批手续,针对砖瓦窑管理混乱的现象,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工作队进一步加大对各砖瓦窑违法用地的行政处罚兑现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全县的砖瓦窑进行合理调整布局。严格限定了砖瓦窑的取土范围和取土深度,要求取土后耕作层至少保持在 2 米以上,禁止在大块耕地、平地和基本农田取土,督促各乡镇和砖瓦窑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取土规划,砖瓦窑厂和乡、村、组签订取土协议、土地复垦协议,规范砖瓦窑厂的取土行为,并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严格控制砖瓦窑用地规模,减少数量,按产业政策逐步取缔,取大限度的 避免对现有耕地的破坏,依法关停一些制砖生产取土后形成的空场地,加大复耕力度和综合治理,使之恢复生产。目前,砖瓦窑的整顿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优化布局,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最大矛盾是整顿、整合,最大的利益也是整顿、整合。对此,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并将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作为当前矿产资 源开发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部署,有序推进,坚持以规划引导整合,以治“散”治“乱”促进整合,以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整合,以典型示范带动整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整合工作,县政府多次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负责人,要求各部门、各矿区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通知》精神,对全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专门做了布臵,提出了要求。以黄龙钼矿为重点,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的基础上,依照《 洛南县矿产资源规划》,按照生产能力与储量规模相适应,开发与保护相协调,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组织了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经过深入实际,摸底调查,研究讨论,于 7 月中旬制定出了《洛南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洛南县黄龙钼矿资源整合方案》的讨论稿,发送给县委、政府领导和整击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在两个《方案》编制和研讨过程中,各级各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提出修订意见,使《方案》的制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县政府又组织各职能部门和整规办召开了《洛南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洛南县黄龙钼矿资源整 合方案》研讨会,专题讨论方案,为整合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原则,指明了方向,积极地推进了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保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文亮县长任组长,副县长程诗有、李丹峰任副组长,乡企、国土、安监、环保、公安、林业、工商、水保、国税、石门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为了使资源整合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我县大矿少,小矿多,矿山“多、小、散、乱”的问题,确定了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整合范围以及方法步骤和政策措施,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抓大限小,扶优扶强,做大做强矿产业”的总体思路和“政府引导、市场调节、资源配臵、延伸提效”的总体要求进行整合,县政府多次召开黄龙钼业小区座谈会和研讨会,就资源整合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布臵安排;县政府主管领导深入黄龙钼矿各企业,走访座谈,分析形势,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完善措施,提高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黄龙钼矿区王河沟矿体 6 证 9 家企业在自愿的原则下,以独立矿体为单位就近挂靠,成立了九龙钼业有限公司,使我县资源整合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并已转入全面实施阶段。同时,另有其它几个矿区又先后纳入了重点矿区整合范畴,并相继开展了整合工作,根据初步统计,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生产明显提升,矿产资源得到了合理开发和利用,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实现了规模开发、集约发展。 (七)严格政策约束,矿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我们紧密联系实际,在抓整顿的同时,努力在规范上做文章,主要抓了以下五点:一是抓好采矿权年检工作。我县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煤矿回采率提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6]88 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6 号)文件,对全县 105 家持证矿山进行了年检(其中已吊销或拟注销企业 6 家)。参加年检的企业共 99 家,其中市局年检 73 家,县局年检 26 家。未参加年检企业 3 家,年检率 97%。在年检过程中,采用年检与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使用费收缴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使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卓有成效,年检中共征收矿产补偿费 120 万元;使“三率”指标与责任制挂钩,及时发现并纠正了矿山企业的违法行为,年检中共查处违法案件 3 起 ,均已查处。通过年检,进一步查清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现状,提高了采矿权人对年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了依据;进一步促进了矿山企业履行规定义务的自觉性,维持了正常的矿业秩序。二是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为了确保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6]87 号)、省国土资源厅(陕国土资储发 [2006]25号)以及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政国土资发 [2006]103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洛南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矿山储量核查检测的目标任务 和内容、原则、依据、对象和范围,为切实加强我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掌握和摸清矿产资源家底,进一步加强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起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取工作,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从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对探矿权的管理工作,切实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矿产勘查的正常秩序。根据国、省、市《通知》精神以及《关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建立探矿权年检检查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矿产开发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县对探矿权项目进 行了年检,针对探矿权人是否按照设计施工,是否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有无“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越界勘查”、“非法转让探矿权”、“以承包方式擅自转让探矿权”、“更换勘查单位不备案”、“引进资金联合勘查不备案”等违法行为,对全县的探矿权项目进行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 3起,通过勘查项目年检,进一步加强了探矿权的管理工作,并有效地维护了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矿产勘查的正常秩序。四是搭建交易平台,依法开展矿权出让工作。为了提高矿产资源使用效益,不断加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改革步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 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 号)文件精神,我县全面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并研究制定了《洛南县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洛南县矿权出让资源评估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统一规范了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资格认定、成效合同等文件格式,促进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改革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共出让矿权 17 个,其中,挂牌 6 个,协议出让 11 个,出让金共计 21.3万元。五是初步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目前,对新建和已投产的矿山企业,正在按要求编制矿山生太环境保护与 综合治理方案,县政府已决定,由相关职能部门拟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待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执行。 (八)加强综合治理 ,建立长效机制。我县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各种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防止各类违法开采行为的发生,努力探索矿产管理长效机制。首先,建立了矿山秩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委、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召集,定期分析全县矿山开采权的现状,组织开展检查,研究处理重大问题,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国土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其次,建立职能部门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山进行统一管理,凡因职能部门没有履行职责而造成的失误,必须严肃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建立了重点矿区部门包抓责任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对重点矿区实行部门包抓责任制,并与乡镇政府捆在一起,实行同考核、同追究。第三,建立乡镇矿管议事制度和村规民约。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矿产秩序负总则,将矿山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督促村组建立村规民约,严禁村组干部群众为非法开采提供便利条件与非法开采。第四,建立健 全矿产资源开发相关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合理规划、综合利用制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引导分散的小型开采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防止资源浪费。第五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继续严格矿山企业年检和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加强了动态巡查和督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矿产资源监管中的职责权限和职能,理顺了矿产资源监管队伍和执法权限,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三、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主要做法 通过近年来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特别是国务院 28 号文件下发后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整顿和规范工 作,我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得到进一步好转。一是通过组织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国务院 28 号文件以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性有所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从政府管理、人民监督、社会舆论诸方面给违法违规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者形成高压态势。二是通过“三查”工作,在掌握目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规范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所反弹的势头。三是通过资源整合、优化布局等措施,引 导矿山企业集约生产、节约矿产资源,进而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四是通过矿业权市场机制的建立和规范,为活跃矿业权市场交易提供了平台,堵塞了一些矿业权审批中的不当行为。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我县的做法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是整顿和规范的前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国土资源、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多个方面、多个环节,只有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调协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才能有效地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是整规工作的关键。国务院、省、市政府《通知》精神对整顿和规范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要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须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必须根据各矿区资源类型、地域经济、技术力量的实际,才能突出重点,有效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如我县的黄龙钼矿区、黑山铁矿区、小秦岭金矿区、石门黄龙铺 — 巡检、驾鹿一带硅石矿区的庙台海泡石采矿区。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三查”工作中,本着“突出重点集中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对这些矿产资源开展整顿和规范;以黄龙钼矿资源的整顿和整合为突破口,取 得了明显成效,为整顿和规范工作起好了步,开好了头。 3、集中整顿和日常监管规范相结合,是整顿成果长期巩固的保障。我县在采矿权年检中,在日常监管中,坚持采用井上、井下图相对照,即矿产品山企业与监管部门交换井上、井下对照图,向监管部门通过交换图纸提供矿山资源开采进展情况。监管部门通过矿山企业提供的资源及有关情况进行抽查,有效地减少了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情况的发生。 四、整顿和规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但与整顿工作要求相比 ,还 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 ,个别地方存在死角现象,执法管理的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由于受利益驱动 ,个别矿区还有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的行为,个别企业有浪费矿产资源现象;三是矿权市场有待完善,非法转让、非法承包等隐形交易现象依然存在,治理整顿任务艰巨;四是在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工作中,排查的各类问题虽然已梳理归类,制定了整顿措施,但是还有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处理还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五是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难度大,尽管县上已上下了最大决心,予以整合,并取得了一定的成 绩,但由于诸多原因,致使整合工作步履艰难,需要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五、下一步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在下一步的具体工作中我们决定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的学习,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二,加强整顿检查力度,我县决定春节前后由县政府组织整顿检查组,分赴 黄龙钼矿区、黑山铁矿区、小秦岭金矿区、石门黄龙钼矿等重点矿区进行整顿检查,以保证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事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第三,统一规范,着力抓好资源整合工作,力争使治散工作在年内取得明显成效。第四,明确各部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搞好工作协调配合,加强综合执法,将整顿规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第五,加快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种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查处并曝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期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第五 ,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砖瓦窑的整治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心以这次省整顿领导小组的检查为契机,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完善措施,虚心听取意见,以实际行动,把 28 号文件贯彻好,把整顿和规范工作实施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加快整合步伐,全力以赴抓紧抓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各项工作步伐,为促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上水平,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 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